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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供养办理指南
作者:  来源:   时间:2015-05-12 10:55:06  浏览 人次

五保供养办理指南

 

一、资格条件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农村居民。

二、提交证明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本;

3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

4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由村民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政府审核。

2、乡镇政府收到评议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3县级民政部门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后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四、办理时限

乡镇审核20个工作日、县级审批20个工作日。

五、办理依据

《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11号)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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