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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时间:2015-05-01 11:51:24  浏览 人次

www.bet3365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办公室、行政事项服务科)、优抚科、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减灾救灾科、社会救助科(城市低收入家庭信息管理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办公室(新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社会工作科)、双拥办公室(新乡市双拥指挥部办公室)、机关党委以及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具体职责是: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印鉴管理、机要保密、会务、档案、安全、文印、信访、信息化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承办相关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办公室、行政事项服务科)。拟订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政策并负责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的民间组织;负责民间组织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建立民间组织管理协调机制;指导和监督全市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联络并协调相关科室及部门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三)优抚科。拟订优抚政策;监督实施优抚政策和标准;审核报批、褒扬烈士,负责有关人员伤残材料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审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工作;审核发放部队牺牲、病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指导全市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协调办理涉及复员退伍军人稳定的具体业务工作,指导县(市)、区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

(四)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拟订军休人员服务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指导、督促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指导军休人员服务管理机构工作。

(五)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拟订军队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指导、承担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及安置资金发放工作;协调、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军用饮食供应站、退伍军人培训服务中心工作。承担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减灾救灾科。落实减灾救灾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担全市灾情核查和统一发布等灾情管理工作;指导灾区进行抗灾自救;承担中央、省、市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全市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负责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和救灾捐赠工作;拟订市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协调防灾减灾宣传和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
    
(七)社会救助科(城市低收入家庭信息管理办公室)。组织拟订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和临时救助工作,承担中央、省和市级财政投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经济状况信息的采集与查询核对、以及宣传交流,承担市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

(八)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拟订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推动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村务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及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跨县(市)、区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负责市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的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组织指导福利机构养育、教育、医疗、康复、就业等工作;拟订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组织实施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事业促进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调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残疾人特殊教育和康复工作;指导落实艾滋病导致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救助工作;指导收养工作,负责市辖区国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社会事务科。拟订婚姻、殡葬管理和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协调省辖市间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市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老龄工作办公室(新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订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标准,指导、协调全市老龄工作;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老龄产业规划、政策建议及相关规范;负责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会化养老和养老服务信息化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事业基建、物资、技改计划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科(社会工作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双拥办公室(新乡市双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导全市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调查研究双拥工作中涉及的全市性的问题,协调处理军地军民关系和纠纷;及时准确了解、汇报全市双拥工作进展情况,联系、协调军队重大行动的有关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促进双拥活动的健康发展,维护军人家属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承担市双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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