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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工作
作者:  来源:   时间:2015-01-08 18:14:47  浏览 人次

收养登记工作

 

(一)资格条件

1、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2、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收养人提出收养的书面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收养当事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5、收养当事人身体健康状况的体检证明;

6、收养当事人与被收养人2寸合影照片2张;

7、其他有关材料(视收养类别而定)。

(三)办理流程

以上证明材料准备齐全后,收养人、被收养人须亲自到www.bet3365窗口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11月修正)。

(五)联系电话

03733077346

(六)办理地址

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

(七)办理时限

即办(材料齐全合格)。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承办处室

www.bet3365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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