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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率先为60-79周岁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6-13 08:17:19  浏览 人次

    近日,新乡高新区积极落实市老龄办提出的“敬老安康幸福工程”,在市老龄办的大力支持和倡导下,新乡高新区已批准实施由政府出资为“60-79周岁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凡具有高新区户籍60-79周岁以上老年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只需拨打95519电话,报上团体投保合同号以及姓名、身份证号,就可以报案和理赔,全区约1万多名老年人受惠。本次为老年人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名称为: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乡分公司承保,保险期一年,每份保费10元人民币,保险金额6000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及残疾保险金额5000元,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000元,(包括门诊和住院)。本次为60-79周岁老年人购买保险,保费支出每年约需10万元,全部由高新区管委会买单,老年人参保实行团体合同免清单投保,即具有高新区户籍年满60-79岁以上的老年人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办理任何手续,自己不用掏一分钱,只需在社区进行登记就可以了。在赔付过程中,只要被保险人提供证件材料齐全,3-5个工作日就可获得赔付。保险赔付金将支付到被保险人名下的银行卡或存折内。高新区实施为“60-79周岁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是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注老年群体的实际行动,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实现了以最低廉的保费、最优质的服务、拓展养老保障的渠道,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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