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市老龄办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冬春季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市民〔2016〕332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办:
2016年10月2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的函”,通报了今年7月9日,南阳市镇平县遮山镇养老院一宿舍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10月25日,三门峡市卢氏县东明镇石头村的幸福之家老年公寓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为汲取血的教训,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关于做好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努力实施好《新乡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全市冬春季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长效管理机制中,我市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消防安全、运营安全、护理安全、饮食安全等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各级民政、老龄主管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目前我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采取有力措施整治隐患,防微杜渐,按照市老龄办对养老服务机构制定的“六个统一”,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养老服务机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级民政、老龄部门,养老服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安全”二字,恪守尽职、各负其责,突出重点、加强监管,抓源头、抓检查、抓整改,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重点加强对重要部位、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明确岗位到人、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消防安全日排查工作制度,落实好主体责任制度。确保制度、设施、设备和防范措施全部到位,彻底消除养老服务机构各类安全隐患。
三、切实抓好入冬及明春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冬春季节,既是养老机构运营旺季,更是各种火灾等事故易发期,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要全力做好火灾防范工作。要针对当前火灾易发高发的特点,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民政老龄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确保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到人。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运营的,要坚决责令整改直至依法关闭。
四、认真落实好“新市民〔2016〕316号”文件精神,实施好新乡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新市民〔2016〕316号”文件提出的“六加一”措施及“三个方面检查”,认真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工作。要依照“新乡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评标准”,逐一对照,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以“严、高、实”积极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全市所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均应与主管部门签订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民政、老龄办要借鉴卫滨区民政局经验做法,实施每月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例会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系列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使“安全管理”嵌入每个角落,在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树立一个“人人学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的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各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办结合本通知要求,提出或制定本地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细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并将具体措施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民政局老龄办。
201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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