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审批领导
汪新安
电话
3696621
审核人员
胥波
3696671
承办人员
姬长鹏 孛琨
受理人员
赵云静
受理人员联系电话
3077346
受理地点
是否在大厅
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受理条件
符合《条例》规定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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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
办事流程
受理-承办-审核、现场勘查-批准-办结
法定期限
60天
承诺期限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登记2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民非单位成立登记20个工作日,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