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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建军局长在2015年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来源:   时间:2015-05-13 09:22:04  浏览 人次

加强民政法治建设 加快民政领域改革

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2015210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民政工作,部署2015年民政工作任务。一会儿,刘副市长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4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4年,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和省厅明确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成效显著。

(一)突出民生主题,基本民生保障取得新成果。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重要任务,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牵引,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为服务对象提供有效保障。低保管理持续规范。在全市开展了低保复核认定工作,有效整治了“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试点工作富有成效。延津县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试点、卫辉市的“救急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敬老院法人登记全面推进。全市已有69所农村敬老院办理了法人登记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系统建设稳步推进,预算投入建设资金361万元。年内,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3.75亿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2051.8万元,有效保障了22.1万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权益;下拨救灾资金191万元、棉被1400条,救济受灾群众12.2万人,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促进社会和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启动了“新乡市敬老安康幸福工程”,与30多个商家、医疗机构、旅游组织等联手实现多元化养老服务;在全省率先实施了50岁以上老年人全年10元保6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敬老惠老通信卡;落实了80岁以上特困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止2014年底,我市累计新增养老院15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家,新增养老床位1750全市累计建成社会办养老机构405家、公办养老机构 86家,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9.3张,提前完成省定27张的目标。积极推进12349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信息支持系统建设。不断拓展服务项目,着力打造社区老年人“10分钟生活圈”。《中国社会报》于1128日头版以《为咱爸咱妈“储蓄幸福”河南省新乡市养老积分开启社会养老服务新常态》为题,专题报道了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验洛阳、周口等周边7个地(市)先后来新考察学习。养老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医养联盟养老模式,已建成5所医养结合模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工作培训,联合市总工会、人社局举办了“新乡市首届养老护理技能竞赛”活动。目前,我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已达85%

(三)着眼服务大局,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新进展。一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城乡社区自治功能不断增强转发了省纪委等六部门《关于规范全省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为创新社区治理体制、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强化社区保障机构、完善村级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健全村级民主选举制度等提供了政策依据。印发了《新乡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持续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和社区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入驻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的优抚安置和低保等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投入价值90万元的图书,加强城乡社区文化建设。新乡县张青社区的“村民代表提案制”,民政部11月份在广西宜州组织的“全国村官大讲堂”上做经验介绍。积极开展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全市“幸福社区”创建活动,卫滨区铁西街道飞机场社区、红旗区渠东街道新奥社区、高新区启明社区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卫滨区怡园社区等10个社区被评为全市“幸福社区”。二是稳步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出台了《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防止和查处贿选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截止2014年底,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基本完成,换届率达到99.3%三是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组负责、依法监管”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加强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截止2014年底,全市新培育发展社会组织2137个(含县市区经济普查补登数),累计培育发展社会组织3296个。年内实施了网上年检,市本级参检率达到100%,全市年检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该项工作在省工作会上做经验介绍。充分利用手机、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对10余家社会组织下达整改意见或处罚,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了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

(四)坚持务实推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业绩。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赠送慰问金(品)共计120万元6月份,省双拥办对我市落实十个双拥文件情况联合督查给予高度好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协调发放各类优抚抚恤补助经费10361万元,改善了全市30502万名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投入资金共2318.45万元,抢救保护零散烈士墓2799座、纪念设施8个。认真贯彻《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大力推进退役士兵职业培训和自谋职业,2183名有意愿参加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全部得到免费培训,为589名退役士兵推荐就业,推荐就业率达82%。全市符合安置条件的205名退役士兵全部得到安置。复员干部接收、伤病残退役士兵安置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按时完成。20144月召开的全省退伍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新乡市作为全省惟一一家地级市代表做经验介绍。

(五)着力提升效能,服务社会水平得到新提高。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全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社会服务。积极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封丘县居厢乡等5个乡乡改镇、原阳县、延津县城关镇等3个乡(镇)改办均通过省厅验收,并各有1个获批;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序进行。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按时完成了豫晋线晋城新乡段和长治新乡段联合检查,督促完成6条县级行政界线的联合检查。先后与安阳市等9个周边地市签订平安边界建设共建协议,并与郑州等4个周边地市签订《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执法办法》和《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应急预案》。督导辖区内毗邻县(市、区)全部签订了平安边界建设协议。全面开展婚登记、殡葬机构“创先争优和等级评定”活动。对婚姻登记、殡葬收费进行了专项治理,促进了婚登记、殡葬服务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流浪救助工作。通过主动救助、流动救助、集中救助、“接送流浪孩子回家”、“频临流浪人员排查慰问”等活动,全年投入资金443余万元,累计救助各类求助人员4307人,其中未成年儿童35人,基本实现街头无流浪未成年人滞留现象。

(六)着眼长远发展,社会福利设施建设迈出新步伐市精神病医院、老年公寓改扩建项目以及养老机构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进展顺利。其中,市精神病医院总投资4000万元,床位设置500张。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投入使用,二期工程正在后期施工。市老年公寓老年养护楼总投资1550万元,目前完成总工程量的65%,预计2月份完工。凤泉区新基星湖花园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总投入500万元,目前主体已封顶,预计10月底竣工。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除原阳县外,各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均已落地。其中,凤泉区、获嘉县、新乡县、延津县、卫辉市已建成,除凤泉区外均投入使用。辉县市、封丘县正在筹备开工,预计2105年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2014828日,省政府在延津县召开了全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现场促进会,李亚副省长出席并做了重要讲话。在2015122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我市县级福利中心建设经验又在大会上交流发言。另外,2014年上报建设项目12个。其中续建3个、新建9个,进入省、市项目库各1个,预计投入资金1.04亿元。项目建设的持续发展,有力地提升了民政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福彩销售工作再创新高。全年累计销售额3.368亿元,销量全省排名第四。

在认真做好年度重点、难点工作的同时,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军休以及残疾人福利、居民自治、儿童收养、民政宣传、法制、信息化、信访稳定、规划财务、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创建、离退休干部服务、驻村帮扶、平安建设等项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总体讲,过去的2014年是我市民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出突出贡献的一年,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是创先争优、奋发有为得到广泛认可的一年。这其中凝聚着全市民政干部职工的辛勤汗水,包含着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借此机会,向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需要加强的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民政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有些基层民政干部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民政执法力量不足与法制民政的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各县(市、区)之间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与经费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等等。解决好这些问题将是我市民政工作今后一个时期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2015年需要重点抓好的六项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民政事业发展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全市民政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民政基层基础为保障,以保障基本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扎实做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持续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抓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要把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要以实用、管用为原则,抓紧制定具体配套政策,把需要由市、县两级政府出台的规定制定出来,尽快形成上下协调配套的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加快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要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积极推进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机构建设。要加快建成多部门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精确化和科学化。同时,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持续打造阳光低保。三是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协调,落实临时救助资金。要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范围,合理测算救助标准;进一步优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帮助受助群众及时渡过难关要重点抓好卫辉市“救急难”试点工作,形成经验并在全市推广。要抓紧推广延津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试点经验,各县(市、区)务必于6月底之前全部实施到位。四是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2015年省委省政府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列入的“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我市提标势在必行,各县(市、区)要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按时完成提标任务。五是加大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力度,各县(市、区)必须加强协调,制定建设规划,推进落实。继续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敬老院设立许可证登记工作。尚未完成的县(市、区)务必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七是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尽快修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一是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继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配套政策,重点解决好养老服务财政支持,以及规划、土地供应支持等瓶颈问题。二是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规划布局、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资养老服务业;加大对落实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暖等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情况督查力度,推进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能落实到位。三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养老服务协作对口机制。四是开展养老健康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重点是落实支持扶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选择部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好的地方,积极开展养老健康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五是积极推进12349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信息支持系统全覆盖工作,争取服务平台(网点)覆盖各县(市、区)六是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大院建设力度,通过努力,年底达到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30张的目标。

(三)做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切实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管理能力。一是继续深化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认真开展社区治理体制创新、推进多主体参与社区建设、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强化社区建设保障机制工作。逐步推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试点。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开发商配建移交社区服务设施制度,力争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提高10%。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努力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积极组织开展第二次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和全市“幸福社区”创建活动。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深入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建制村重点抓规范、抓深化、抓提高,在城市社区重点抓推进、抓普及,探索基层决策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提高村组、社区公共事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大社区分类指导力度,持续推进并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四是 组织开展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四)着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通知》和《河南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暂行办法》,持续开展好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要加快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做好异地商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完善第三方评估工作,健全完善评估办法和程序;切实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年检等日常监管,加快建立社会组织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依法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提高政府监管效力。加快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三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化水平。指导社会组织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开展行业协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以及社会组织示范区创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提高自律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

(五)加快推进县级福利中心建设和慈善事业发展一是要加快县级福利中心建设。县级福利中心建设对整体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是完成该项目建设规划的最后一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要加强运营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正在建设和尚待开工的,要加快进度,务必于今年底之前完工。二是努力提升慈善救助工作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完善相关措施,努力营造氛围,进一步规范完善慈善捐赠与救助行为,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公信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慈善救助水平。

(六)深入推进双拥工作。以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评比命名表彰活动为抓手,重点解决好征兵难、军人退役安置难、随军家属就业难等问题,把双拥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实,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一要抓好双拥优抚政策落实。切实加强优抚政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提高优抚保障水平。配合做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精心组织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二要扎实做好安置工作。要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确保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一人一岗”。鼓励和支持退役士兵创业,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增强退役士兵在就业创业上的竞争力。落实伤病残退役士兵、复员军人、军休人员接收安置任务,规范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落实军休人员各项待遇。三要持续推进军供站规范化建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完善设施,完成好各项保障任务。四要确保涉军稳定。把涉军群体稳定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优抚安置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力度,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探索创新复退军人管理服务方式,加强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有效保障涉军群体的稳定。

三、工作中必须把握的四项保障措施

经济新常态下,民政部门作为维护社会底线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在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显,对民政工作的质量和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可以预见,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社区治理、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专业社会工作等工作将会有极大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全面加强法治建设来规范民政工作,必须依靠深化改革创新来攻坚克难,必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来提升履职能力,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全面加强法治民政建设一是要切实转变认识。首先,要将法治民政作为整个民政工作的一个理念,不断强化法治观念,切实在思想观念上实现三个转变:既从公民义务本位和政府权力本位向公民权利本位和政府责任本位转变;从依法治民、依法治事向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转变;从片面强调公民责任向强化政府责任转变。其次,要将法治民政建设作为整个民政工作的一种运行状态。要通过民政系统所有民政干部的合力推动,将法治民政建设融入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中,融入各项内部运行管理工作中,融入每个民政干部的日常行为之中。二是要依法规范民政工作。首先,在业务工作上,要针对贯彻落实部、省法律法规性文件,积极争取出台当地具体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切实把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落实到位。其次,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工作的规范。如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要做到“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控权要到位、监督要有力”。第三,做好规划工作。要抓紧落实民政“十二五”规划预定的目标,系统评估“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效果。着眼本业务、本地未来五年民政事业的发展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民意、系统论证等工作,力争将更多的民政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力争将更多的民政专项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的专项规划,使民政规划与经济社会规划相衔接,整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相配套,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要提高执法水平。民政行政执法都是法定责任,不履行就是失职、不作为,就要承担行政责任。因此,要认清形势,克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把民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强执法保障。要乘势借力,通过积极建议、努力争取、合理调配等方法和手段,充实民政执法力量、执法工具和执法经费,为开展执法奠定物质基础。其次,要加强执法监管。要规范民政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要完善执法公示制、执法责任制、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监督制度,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建立健全上下衔接、内外结合的民政执法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各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违法乱纪行为。四是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民政普法宣传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民政门户网站、民政法制宣传周,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民政法律制度和政策实施带来的社会效果,提高民政法律制度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认知度。要充分利用社区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组织等工作阵地,开展一系列日常性、针对性的民政普法宣传,提升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

(二)继续深化改革创新。一是大力推进创制创新工作。要切实加强举措创新。提倡和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推进民政事业改革上先试先行。重点是围绕完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在民政领域率先实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推行专业化社会工作开展、扶持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的途径和办法;围绕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推行以社区为平台的“扁平化”社会管理模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普及开展专业社工和志愿者联动服务;围绕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效能,在运用市场机制提高防灾救灾能力、推进符合本地实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完善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制度、实行社会救助工作精确化管理、推动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强化殡葬服务公益性质等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二是着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着力推进民政工作管理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社会化,加强与社会各个方面的沟通协调,汇聚各方力量,将民政工作的开展模式,更多地转变到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管理和运行模式上。要认真研究相应的、统一的协作、协调、协同机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努力实现部门间的配合与协力、政府与社会力量的互动,政府与社会工作的互补。在这方面,我市12349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的“养老积分制”通过整合金融、卫生等部门和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创造了我市社会化养老的新模式。三是持续推进社会管理手段创新。社会事业社会办是社会建设的基本要义,也是民政工作的潜力和希望所在。应该看到,当前在运用社会管理手段方面,我们的慈善募捐运作能力还不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还不够,社工人才队伍发育还不健全,民政参与社会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还不够等等,这些工作上的短板,都要作为今后着力加强的重点。要下大气力在政策措施、经济手段、市场运作等方面创新思维,在“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上寻求突破,在“社会组织、社工人才、社区平台”三社联动上探索新路,自觉适应多样化社会需求,大力发展多方参与主体,灵活应用多种途径方法,不断延伸和拓展民政工作的领域和空间,发挥好民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五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使反腐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要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重点,支持执法执纪部门查办案件,正风肃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二是要继续抓好民政政风行风建设。要大力开展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引领,持续开展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继续推进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重点治理民政公共服务行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大力纠正办事不公、作风不实、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是要确保各项资金的规范使用。要加大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项目、项目资金相对集中的重点领域、掌握人财物分配权等重要岗位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继续加强对优抚、低保五保、灾民生活补助、福利彩票等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资金运行、阳光操作。

(四)要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管理。要认真汲取近几年来各地民政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违规违纪等问题的经验教训,落实检查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加强经常性检查,制定应急预案,坚决预防和杜绝安全隐患发生,确保敬老院、养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军休所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转,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要细化矛盾排查化解、有效疏导稳定措施,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项禁令和规定,严肃查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行为,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春节临近,我再强调一下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尽快将冬春灾民救助等资金发放到位,确保困难群众和灾民生活不出问题。要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送温暖活动等方式予以帮扶。要组织力量走访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优抚医院、殡仪馆、救助管理站、军供站、军休所等民政服务机构,并做好各类民政对象的春节慰问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同志们,新的一年,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党和政府寄予厚望,人民群众充满期待。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新思路、新作为,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为建设和谐幸福新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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