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十三五”民政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根据省厅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我局开展第十八个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主题
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围绕“建设法治民政,力促晋位争优”主题,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以及民政部门在保障基本民生、服务人民群众、发展基本民主、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支持国防军队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提高民政工作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为民政的营造民政事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25日--29日
三、内容
(一)举办民政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4月29日上午8:30—11:30,地点为市和平路南干道至人民路段,具体位置另行通知。届时,由市卫滨区、牧野区、红旗区民政局以及辖区所有乡(镇)民政所、街道办,局属各单位分别制作1-2块宣传展板,参加集中宣传;低保、退伍安置、收养、养老、福彩业务派出人员到现场参与现场咨询。
(二)法律进社区。社区科联系一个社区赠送一批法律书籍,由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局办公室负责。
(三)协调联通、移动公司,开展民政法制宣传公益信息发送5-10万条信息,由市局办公室负责。
(四)开展以 “建设法治民政,力促晋位争优”为主题写体会感想文章,4月27日前上交局办公室统一展出。
(五)督导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时间节点及内容要求全面开展活动。
四、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政法制宣传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神组织,给予必要的物力、人力投入,确保活动要求落到实处,主要领导同志要抽出时间,亲自过问、亲临现场指导。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刊播专题、图片、报道,组织现场法制咨询、散发传单、悬挂条幅,开展法治讲座等形式,宣传服务型民政执法理念,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三)加强督导,注重实效。根据省厅要求,宣传周期间,省厅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市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县区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评估工作内容。
2016年4月18日
|